2010-01-14
禁奢條款三讀通過
【左看】稅制的狗仔化
李亮(文字工作者)
立院三讀通過行政執行法修正條文,增列號稱「孫道存條款」的禁奢條款,規定積欠行政執行處大筆債務,財產不足以清償欠款者,若仍過著奢華生活,行政執行處可以命其限期清償、報告財產狀況,嚴重者甚至可以拘提、管收。此一修正固然試圖補起長年的法律漏洞,但若聯繫上日前賦改會在稅制公平議題上的全面挫敗,則可看出台灣稅制正日益狗仔化。
首先,台灣稅制早已嚴重向富人傾斜,有太多的制度設計放縱富人免稅、節稅、逃稅。如今舉著道德化的奢侈旗幟追著個別的欠稅名人打轉,卻放過天大的制度性稅收漏洞不管,正是狗仔隊「見樹不見林」、「緊咬個人放過體制」特性的翻版。
第二,修正條文非採概括規定,而是列舉各種具體事項,如購買或使用一定金額以上商品、搭乘特定交通工具、進行特定投資、進入高消費場所等等,不一而足。但這種規定方式的最大問題就是永遠無法窮盡,富人必定可以找到千百種方式,保持自己的「低調奢華」。
再說,此些規定又該如何舉證?莫非要稅務員像電影中那樣扮做偵探或間諜去偷聽跟拍嗎?抑或是更加倚賴現有的狗仔媒體來替天行道?
【右看】民粹文化的制度化
王放(政治評論員)
由於孫道存等名人欠下大筆稅款還大剌剌地逛街購物,引發民意反彈,遂有立委挾此民氣,提案修正行政執行法,增列「孫道存條款」,禁止欠稅大戶購買或使用一定金額以上商品、搭乘特定交通工具、進入特定高消費場所消費、贈與或借貸他人一定金額以上財物,並禁止每月生活費超過一定金額。此一立法具有強烈的道德非難意味,直接干預人民的生活風格,堪稱民粹主義立法的代表。
此種民粹立法有許多違背法律原則的荒謬處。欠稅不足取,政府也有必要使用各種手段追查稅款,但是這種民粹立法實際上將焦點偏移到生活風格上頭,真正該討論的欠稅問題反而被模糊了。生活奢華固然可能反映債務人具有償還能力而值得追查,但目標應該始終是稅款,政府應該努力找出其財務情況之真貌以取得稅款,對其生活「奢華」進行任何干預甚至明令禁止,則完全逾越了立法目的,把人民的生活風格當作規範對象。
試問,所謂超過多少金額的消費算是奢華而應該禁止?假設2萬元的一件大衣是奢華,那19999元的大衣,為什麼就不算?這種完全找不到邏輯基礎的立法規定,無疑將為台灣法律帶來更多的民粹災難。
From:台灣立報20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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