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看】權利與權力
李亮(文字工作者)
勞委會日前宣布,今年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將於7月21日上午召開,主委王如玄並表示今年將調升至少3%以上的幅度。勞工團團體以基本工資應為生活工資,應能支付勞工個人及扶養親屬之生活所需為基礎,提出應調漲至2萬2千餘元,王主委則表示此幅度太高,無法一步到位。而另有學者表示,今年景氣確實回升,調漲幅度應不會低於去年。種種議論,再次顯示出各方對於基本工資的不同認知。
其實,基本工資按其最原初的立法原意本就是生活工資,而非僅供其餓不死的最低工資。而且更重要的是,幾乎所有相關國際公約皆承認,基本工資是一種「基本權利」,不是讓資方官方可以討價還價、東苛西扣的,更不需要以景氣復甦為調漲前提。需要喊價協商的,應該是更高的層次的,例如全體勞工的加薪幅度,而不是基本工資;拿基本工資來喊價,乃水準以下的表現。
當然,誰都知道這種權利不從天上來,而是靠勞工的團結鬥爭得來;正是在此方面,我們應該更進一步思考受基本工資影響以外的勞工的加薪策略,使之與基本工資的訴求聯繫在一起。
【右看】好心作壞事
王放(政治評論員)
由於7月底即將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一些勞工團體再次老調重彈,要求將基本工資作為「生活工資」解釋,認為應該能夠維持勞工個人生活所需之外,還能扶養1.25個親屬,故計算其數額應提高至2萬2千餘元,以符合景氣好轉、資方獲利增加的事實。事實上,每個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此種調漲幅度現實上絕無實現的可能性,但更重要的是,此論調一來邏輯不通,二來也對底層勞工有害。
首先,目前全球化市場競爭激烈,台灣許多中小企業實際上是苦撐經營,景氣好轉的利潤絕大部分都流向那些大型知名企業,市場結構趨於兩極。而大企業的勞工薪資普遍高於基本工資,要求調漲至2萬2千元根本無法讓大企業將利潤分給勞工,反而只會影響到那些無法付出高薪吸引優質勞工的中小企業,成為壓垮它們的最後一根稻草。
二來,原本賺取基本工資的即是那些在傳統產業中的底層勞工,他們由於自身能力條件不足而只能在這些較弱勢的企業中低薪謀職,如今若人為地提高工資水平至超出其生產貢獻,必然減少廠商的雇用意願,反倒造成這些人的失業。
From:台灣立報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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