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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狐男和狐女有關的故事,即使內容、情節各不相同,卻都顯示他們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是模糊的。狐男故事的架構一般如下:一開始,狐男非常有禮貌地向那些家境富裕的小姐提親。他們的父母親雖然被狐男英俊的外表和出眾的才氣吸引,但因為沒有透過合適的媒人,也不清楚他的家世背景而拒絕婚事。唯有當提親一事遭拒,狐男才會使用妖術,強迫那個小姐和他發生性關係。
有時後,狐男以性先佔有一個女人,再試著取得其家人的贊成。例如下面的故事。吏部侍郎李元恭十五歲的外孫女崔氏,為一個自稱胡郎的狐男所惑。李元恭累求術士驅逐均不得其道。然而,李元恭的兒子經常與胡郎討論學術,質疑各種問題,樂在其中。崔氏亦自胡郎處受益甚多。四年間,他請了三位大師來教授崔氏經書、歷史、書法和音樂。有一天,李元恭問胡:「胡郎何以不迎婦歸家?」胡郎欣喜異常,坦白道出:「亦久懷之。所以不敢者,以人微故爾。」可是,胡郎的幸福並沒有維持太久。李元恭很快便殺了他。李元恭真正的目的是探聽狐男巢穴的所在。他在李氏竹園找到了狐穴,並將之搗毀。李氏家族的晚輩想趁著狐男的到來,利用其才氣和人脈。但是在家長的眼裡,這樣的好處無法彌補世家大族和次等族類聯姻所帶來的地位損失。無論這些狐男身懷何等絕技,他們仍被視為危險的外來者,必欲除之而後快。
雖然描述狐女的筆法較為同情,悲劇性的結果則如出一轍。前述的任氏和李氏,同是婦容和婦德的模範,但一樣被視為是必須撕下假面具,加以消滅的外來者。儘管任氏終於鄭子,竭其所能幫助他,仍然逃不過被獵狗補殺的命運,被迫現出原形。李氏至死都歸屬於一個凡人的家族,但所生的七名子女都在她的喪禮之後亡故,使其良人絕嗣。由於特別檢視七個孩子的遺骸,故這則故事乃在暗指,正是因李氏的血統不純,致使計真絕嗣。人們發現這七個孩子並沒有像他們的母親死後化作狐狸,才相信狐女化身嫁與計真,始終未存惡心。
這些故事所述狐男和狐女不同的經驗,深植在唐代的文化環境中。作為男性的時候,狐精經常以年輕才子的形貌出現,風度翩翩,才具出眾,學養豐富。事實上,這個形象反映記錄與閱讀這些故事的唐代文人意識裡最渴望的典範,也就是理想的自我。在七到八世紀間,多數新士人階層缺乏世家大族的背景,文才因科舉考試而變得極其重要。但是,取得功名只是讓一個人有任官的資格而已;為了獲得高位,需將才學與世家聯姻結合在一起。由於唐代的世族傾向於在世族圈內締結婚姻,年輕士人便常常偽造家世出身,進而與世族聯姻。
英俊、博學的狐男向凡間女子求婚時,其超凡的能力就使之具有最佳的文人資質;於是,他們看起來比其他的唐代文人更優秀。這些非我族類、出身低下的狐精,更能夠被視為是那些出身卑微的士人的「心理反射」。唐代士人在強調名門世族的家長拒絕狐男的求婚,並將之逐出人間方面,或許是將己身的自卑感投射在狐精身上,以便釋出他們在現實社交生活中的焦慮。隨著超我的失敗,真實的自我便得到補償。
就像雄狐,故事裡的雌狐是唐代文人期盼的理想婦女——迷人的外表和值得讚許的德行。然而,與雄狐不同的是,從男性的眼光來看,正由於狐女不幸出身於畜牲,因而被用同情及憐憫的口吻來描寫。對唐代的文人階級而言,狐女代表一個熟悉的類型:他們生活在正式的家庭圈外,卻能以靈肉取悅文人。有一則故事,敘述的是洛陽一所妓院的娼婦陪伴男人幾夜之後變成狐狸的故事。任氏承認她出身樂戶,成為鄭子的情婦前曾在長安和多名男子有過親密關係。她的親戚也多是藝妓和妾媵。
藝妓是唐代文人生活中的重要部分之一。無數的詩為這些迷人的女人而作。唐代的士人和官員在家裡和旅途中享受她們的款待,不必給予任何承諾,也沒有家庭責任。然而,如果這些藝妓想要嫁入前者的家庭,這種關係就是困擾的來源。
只要雌狐在文人身邊的時間不長,扮演藝妓的角色,生活在文人家庭的外緣,而非挑起爭端或損及其人,那雌狐就是唐代文人鮮明的自我形象之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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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寫作最多,也最渴望的狐女形象是既熱情洋溢的愛人,又是體貼入微的妻子。以近代版的《聊齋誌異》收錄的八十三則狐精故事來說,大約有三十六則敘說的是凡男與狐女之間的浪漫愛情故事,而所描述的狐女是年輕、貌美和仁慈者,有三十則之多。
故事中,這些狐女都被描述成極欲甩掉鬼怪的特點,以便成為一般人。白亞仁已經很敏銳地察覺到,蒲松齡以極為嚴苛的觀點在描述這些女人。她們與凡男間的私通,經由婚姻關係或命定的緣分,在道德上被認為是正當的。嫁給凡男之後,狐女本身便承擔起傳統價值觀賦予的義務,全心全意地投入人類的家庭。反之,在因為命中注定的緣分而將兩者結合在一起的情境裡,這些狐女在緣盡後,一定會離開凡男的身邊。作為一個暫時留在人類社會裡的角色,她們因拒絕生育小孩而違反傳統的期待。但她們未曾傷害凡人的家庭,相反地,她們為了讓男人有子嗣,甚至安排相稱的凡女嫁給他,以遵守傳統的道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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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官員來說,控制狐精與控制所有不同的地方勢力這兩者是無法切割的。官員和難以駕馭的鬼怪之間的對抗,象徵地方層級的競爭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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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精到處侵入衙門建築群中,反映出對於主事官員真實且能感受到的在地威脅。有些狐精只是丟擲石塊、弄髒家具和器皿,對衙門裡的人造成困擾,反映財產的的輕微損失而已。有些則是更直接、更強烈地挑戰官員的權力。例如,有個巡察使到安慶(安徽)來視察地方政務。抵達後不久,一個年輕貌美的婦人自稱是他的至親,前來拜訪。這個官員和那個女人廝混,日復一日,荒廢公務,也不聽取知府再三勸說官衙裡曾經住著狐精之事。後來,這個知府移文天師府,請求治妖。但在傳遞途中,書信不僅遺失,反倒出現在巡察使的辦公廳裡。更糟的是,這個知府馬上就發現他的官印被偷了。直到他懇求狐精和解,才又失而復得。失去官印這件事顯示知府的權力受到嚴格的限制,而如果當地的狐精利用親屬關係為藉口,勾結更高一級的長官,甚至會危及到自己的官位。
官員必須在衙門內讓出一些空間給狐精,而那些特意騰出來的房間通常還會上鎖,特別保留給祂們。闖進這個神聖的空間,而沒有向住在裡面的狐精至上應有的禮數,必然會使官員成為神靈地盤的不速之客,而且麻煩無窮。有個天不怕地不怕的通判一度妄自把一間長年上鎖的空房間改作居所的一部份。擾人的事情接踵而至。首先,他存下的二千銀錢神秘地失蹤。然後,有顆巨石在其妻子臨窗刺繡的時候擲入他的臥房,但窗架和玻璃絲毫無損。幾天之後,後院的草堆突然著火,很快地,整個後院都燒了起來。接下來,家人共聚晚餐的時候,臥房也失火了。最後,這通判舉家遷出這個房間,備齊牲禮,拜祭狐精。不久之後便平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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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官員誠心對待與狐精的友誼,狐精也許會給他額外的能力,反制上級長官的監督和處罰。一則十九世紀的故事敘述,山西某縣的城牆和城垛正在進行修繕之際,有個老叟拜訪知縣的臨時居所。這老叟說:「老夫實非人類,乃狐也。向者寄居城樓,今因修葺,欲借內室宿住兩月。候城工口告竣即奉讓也。」知縣沒來得及同意這個請求,這老叟已經命其家人搬進去。消息很快就傳了開來,這知縣被巡撫傳喚過去,叱說:「汝窩藏妖祟,煽惑民心,殊屬不法。速為我以烈火焚之,使無嚼類,使快我心。」這個知縣進退維谷。假如他遵守上級的命令,就背叛了他的狐精朋友;假如他依然忠於他的朋友,則必然被長官處罰。然而,他回到居所後,這老叟似乎已經知道其難處。「今日累君受屈」,這老叟道歉道:「撫公心太狠,此仇我必報。我之渠出都後一路詐贓,得某州若干某府若干。現其妾與守閽者私通,渠知而手刃之,埋於後圃爾,當為我宣布。」他用袖子拂過知縣的臉後,這個知縣立即失神,發瘋似地四處遊走,告訴每個人巡撫私下犯的罪刑。不久之後,巡按使得知此事,上章彈劾。後來,巡撫被逮,並在京城處斬。
中華帝國晚期的知縣往往需同時面對效命於地方利益和完成既定的官員責任的困境。這則故事表達了他們情感上的衝突。在待狐精以誠方面,接納狐精家族進到自己的住宅(雖然不甘不願),以及儘管是上級的命令,依舊不願殺掉狐精,這知縣都明白,自己必須與不可預知,但又具有潛在威脅性的地方勢力和平共存。諸如狐精神奇的洞悉力及附身等為人所知的元素,成為縣官用來保護自己,對抗上級的有效法子。有了狐精的支持,他也許就獲得了地方愛戴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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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精會主動逃離更高的世俗權威。試看以下例子。順治年間,有個因算命而聞名的相士在侍御史前來造訪的時候失準,他解釋,他的保護神是隻狐精,侍御史駕臨之時一溜而去,因為這個官員將來很有可能擔任首輔大臣,有一金甲神人隨後保護,狐精不敢見他。李慰祖蒐集的兩則清代故事,進一步說明一般人如何想像狐精和官員之間的權力關係。在一則故事裡,有個高官得知一隻狐精的盛名,專程前往其神壇,祈求治癒老母的病。抵達之時,他身著官服,安坐在轎裡——代表其官階的象徵。禮拜狐精之前,有陣風襲過神桌,吹垮香爐和燭臺,有物一溜煙地衝出。在第二則故事裡,某村靈媒因為他所奉祀的狐精相當靈驗而聞名。有位親王聞知,從北京遠道前來參拜。這狐精卻逃離靈媒的家,從此消失。
高階官員和親王出自個人的因素來到狐仙壇,但在那些聽過口耳相傳故事的村人眼中,狐神不過是一種服務下層階級的神力形式。在承認狐精對抗世俗權威的侷限中,人們對其權力感同身受。他們接受既成的社會秩序,並承認身處其中的卑微地位。然而,由於拒絕服務更高的權威,狐精也代表國家控制力之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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