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符象效力呢?我們都聽過一個老掉牙的笑話,有個瘋子以為自己是一粒玉米;他經過治療後被送回家,但是沒多久他又跑回精神治療機構,向醫生說明他的恐慌:「我在路上遇到一隻雞,我怕牠會把我吃掉!」醫生吃驚地叫道:「那麼這還有什麼問題嗎?你知道自己不是一粒玉米,而是人,所以不可能被雞吃掉!」結果這個瘋子回答:「沒錯,我知道我已經不是一粒玉米了,但是雞知道嗎?」
這個故事在現實的層次上是荒謬的,因為你若不是玉米,就是人,但是如果我們把「玉米」替換為某個決定我的符象身份認同的特色,這個故事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我們平常在對付不同層級的官僚時,不就一直在發生類似的事情嗎?比如說,一個高階的官員答應了我的要求,給了我一個比較高的頭銜;但是,這個命令若要生效並傳達到較低階的行政部門,勢必得花上一些時間——我們都知道以下這種令人沮喪的狀況,即較低階的官僚看了看我拿給他的命令,然後毫不在乎地回嘴說:「抱歉,我還沒有被知會這個新的措施,所以沒辦法幫你……」。這難道不是有點像在告訴你:「抱歉,對我們來說你仍只是一粒玉米,還不算是人?」簡言之,存在著某個神秘的時刻,讓某個措施或命令能夠實際上生效,也就是被登載在符象建制的秩序之中。
關於這個時刻的神秘性質,可以由斯洛文尼亞上一屆選舉中的趣事來加以說明。當時,執政黨的某個成員遇到自己選區的一位女性長輩,這位女性想要請他幫忙。她深信自己家的街號(不是標準的13號,而是23號)讓她霉運連連——當她家由於某次行政上的重新組織而得到這個新號碼,她便開始染上厄運(家裡遭竊,暴風雨把屋頂吹走,鄰居開始惹她生氣),因此她希望這位候選人能夠與市政單位協調,幫她改個號碼。這位候選人給了她一個簡單的建議:為什麼她不自己來處理呢?為什麼她不乾脆自己把門牌重新上漆或換個號碼,比如說加上一個數字或字母(如23A或231,來代替23)?這位女性長輩回答:「喔,我幾個禮拜前就試過了;我把舊的門牌換成新的23A門牌,但是根本沒有效,我仍然厄運不斷;你沒辦法騙它的,一定要由相關的國家機構來適當地處理它。」這個不能夠用這種方式來欺騙的「它」,就是拉岡式的大對體,也就是符象建制。
那麼,這就是符象效力:它與最起碼的「物化」有關,由於這種物化使然,如果想要讓事情生效,那麼,只有我們(或所有相關的個體)知道事實是不夠的——「它」,也就是符象建制,也必須知道/「登載」這個事實,這樣才會產生展演性的效果。
最終來說,這個「它」當然可以體現在絕對大對體——上帝本身——的凝視之中。也就是說,當我們看到,有些天主教徒並不直接避孕,但是只在安全期做愛,而這不恰恰是這位女性長輩的問題嗎?他們這樣子是在欺騙誰?彷彿上帝不曉得他們在想些什麼、不知道他們只是因為性的愉悅而做愛,其實根本不想要小孩?對於這種純粹存在與其適當的銘刻/登載之間的落差,教會一向十分敏感:未受洗即死亡的小孩,不可以埋在聖土上,因為他們還沒有被恰當地銘刻進信徒的社群之中。
因此,「符象效力」與以下這個時刻有關:當符象建制的大對體用「你到底相信誰,是你的眼睛還是我的話?」來逼我時,我毫不猶豫地選擇大對體的話,而不去考慮我親眼看到的事實證明。這也就是真愛的標準:即使我當場看到對方和另一個男人(或女人)在床上,我也寧可聽信他(或她)所說的話——口頭上聲明自己是清白的——而非相信我親眼所見那鐵般的愚蠢事實。
紀傑克《神經質主體》,455-4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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